越通社河内 ——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2023年应付的土地租金将减少30%,2023年之前的未缴土地租金和滞纳金(如有)保持不变。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刚签署了关于2023年消减土地租金的第25号决定。
适用对象为向国家租赁土地、每年缴纳土地租金的组织、单位、企业、家庭和个人。
根据新签署的决定,土地租户2023年应付土地租金将减少30%; 2023年之前的未缴土地租金和滞纳金(如有)不变。
该决定自11月20日起开始生效。(完)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刚签署了关于2023年消减土地租金的第25号决定。
适用对象为向国家租赁土地、每年缴纳土地租金的组织、单位、企业、家庭和个人。
根据新签署的决定,土地租户2023年应付土地租金将减少30%; 2023年之前的未缴土地租金和滞纳金(如有)不变。
该决定自11月20日起开始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