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开幕时,黎明兴总理明确指出,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曾强调:“必须在体制和法律上创造新突破,疏通发展资源,使体制不再是瓶颈,而应成为发展的资源”。黎明兴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亲自负责,集中指导、集中资源,抓紧完善各项法律草案和决议,确保符合《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提交即将召开的非常规国会会议审议,确保质量、进度和效果;紧跟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主动与国会各机关及相关机构在审查、说明、意见接纳、整理提交国会的法律草案过程中密切配合;及时向有权机关报告超出权限范围的问题。
黎明兴还就各项法律草案和决议中的若干具体内容提出意见,供各位部长和行业主管领导吸收和完善,特别要求仔细审查涉及削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投资经营条件的内容,推进分级分权,审慎评估影响,高度重视听取民众、企业和受影响的对象的意见。
在建设和完善法律过程中,黎明兴提醒需要注重紧贴党和国家的观点、主张、路线和政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确保各项规定透明、明确,并在组织实施中具有可行性,早日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他强调,需要紧贴实际,破解法律“瓶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创造条件。在政策设计和法律制定中不给民众和企业增加困难;推进分级分权,与资源分配相结合,并确保符合地方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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