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万盛发集团和SCB银行发生的案件

3月5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万盛发、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和有关单位发生的案件。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万盛发集团和SCB银行发生的案件 ảnh 1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万盛发、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和有关单位发生的案件。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3月5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万盛发、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和有关单位发生的案件。

具体的是,法院以“贪污财产罪”、“行贿罪”和“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三个罪名为由对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进行审理。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贪污财产罪”、“受贿罪”、“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罪”、“违反信用机构和国家银行运营规定及与银行有关的规定”、“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等罪名对其余85名被告人(包括原SCB银行、原国家银行、原政府监察总署、原国家审计署领导干部)进行起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被告人张美兰建立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组成的万盛发生态体系,然后交给亲属和家人管理。被告人张美兰虽然没有在SCB银行担任职务,但成为该银行的主要股东,持有85%至91.5%的股份。被告人张美兰及其同案犯伪造虚假贷款档案,从SCB银行提取资金满足个人需要。

自2018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7日,被告人张美兰共伪造了916份贷款资料,累计骗取SCB银行的304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932亿元)。该银行至今未能支付该笔款项,而且已产生超过129.4万亿越盾的利息。

此外,被告人张美兰因向国家银行督察组行贿,以求包庇其及SCB银行的违法行为而犯下“行贿罪”。此外,张美兰也是涉及被告人阮高志“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案件中的受害人。

受审的86名被告中,70人被拘留,11人取保候审,5人在逃。

预计,法院一审的时间从3月5日持续至4月29日。(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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