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报》在河内举办了题为“激发潜能:知识产权在遗产经济中的作用”的座谈会,为实践探索开辟了新方向。要真正发展遗产经济,就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它是确立权利、识别价值、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合作、投资、商业化以及合法权益分配的法律基础。如果无法界定遗产中的无形资产层次,就很难将遗产转化为真正的资产。
越南文化遗产协会副主席黎氏明理博士:“当我们在开发利用文化遗产时,必须对遗产承担责任,在开发的同时要做好保护与传承。同时,还要保障遗产拥有者、遗产创造者的权利,包括社区以及遗产传承者,以及那些从开发角度出发,通过新产品创造遗产价值的人。”
黎传媒集团董事长黎国荣:“谈到开发遗产时,人们总会有所顾虑,甚至不仅是管理者,市场本身也会如此。因为公众会提出疑问:谁允许开发这项遗产?为什么某家公司有权开发,而别人却不能?这样的开发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和社区的观点?”
行内专家强调,要推进越南文化产业发展,就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资产、具备保护能力,并能够在遗产基础上以合法、专业且高附加值的方式组织创新。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机制、识别瓶颈,并提出能够落地实施的模式。
Bross & Partners知识产权公司经理黎光荣律师:“我们应该先开展试点措施。首先选择一些遗产进行试点,然后建立关于遗产获取协议、录音录像协议,以及投资方与遗产主体之间利益分配协议的规则体系。接下来建立遗产开发的对接机制,之后进行试运行,最后再进行评估。”
如果能够被正确识别,并用当代语言重新讲述,遗产将开启广阔的发展空间。而遗产经济的现实实践也正在要求一种系统性、更具深度的新路径,以确保遗产得到正确、合法且符合其价值的开发利用,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