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根据越南《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转让金条所得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1%。
自今年7月初起,《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法律)将正式生效。其中,针对居民个人的经营所得、工资及薪金所得的相关规定,将自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不在此次生效之列。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于2025年12月举行的第十次会议上通过第109/2025/QH15号法律,新增了关于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若干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转让金条所得已被列入应纳税所得范围。
越南政府将根据黄金市场治理路线图,具体规定计税的金条价值门槛、开征时间,并适时调整金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越南即将开设黄金交易所
在国内外金价持续创出新高、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越南政府正加快推进国家级黄金交易平台建设,旨在提升市场透明度、平衡供需关系,并逐步缩小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市场之间的价差,增强宏观调控和金融市场稳定能力。
关于计税依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确指出,非居民个人转让黄金的应纳税额,按照转让价格的0.1%税率计算。
因此,自2026年7月1日起,个人金条买卖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1%。
除转让金条所得外,自上述时间起,一系列其他所得也将被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从与组织开展的代理、中介及经营合作活动中获取的所得;电子商务及基于数字平台的经营所得;转让越南国家域名“.vn”的所得;转让温室气体减排成果和碳信用的所得;依法转让拍卖车牌的所得以及转让数字资产的所得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