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已被越南法律确认并在实践中得到保障。然而,近期一些国际组织和个人故意歪曲这一问题,将其“政治化”,提出片面、失实的评价,未能真实反映越南宗教生活状况,进而在国际舆论中造成误解。
片面解读与本质混淆
越南外交部多次驳斥有关报告中“不客观、不准确”的内容。然而,3月4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发布2025年国际宗教自由年度报告,再次对越南宗教状况作出带有偏见的指责。
据越南社会科学院民族与宗教研究所专家黄文钟表示,这是典型的将宗教问题“政治化”的表现。一些局部个案,甚至违法行为,被脱离具体背景加以夸大,进而被描述为所谓“系统性打压宗教”。这种做法缺乏依据,混淆了国家管理与宗教干预的本质区别。
越南是一个多宗教、多信仰国家,拥有超过2800万信众和数万处宗教场所。宗教信仰自由已写入2013年宪法,并通过2016年《宗教信仰法》加以具体化,该法律被认为较为完善并符合国际惯例。现实中,从日常宗教活动到大型宗教节庆,均公开、有序开展,吸引广大信众参与。
但与此同时,一些个别案例显示,有些人打着宗教旗号从事违法活动。例如2025年10月,得乐省公安机关对涉嫌破坏民族团结政策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调查显示,该人员长期利用所谓“宗教活动”掩护,散布虚假信息、组织反政府活动。
然而,这类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的措施,却被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曲解为“限制宗教自由”。黄文钟指出,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会允许以宗教名义违法或危害国家安全。将执法行为等同于“宗教压制”,不仅歪曲事实,也损害了真正依法开展活动的宗教群体利益。宗教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并与公民责任相统一。
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越南佛教教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释德善表示,越南佛教活动一直稳定、顺利开展。他曾多次与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代表沟通,并对其报告的研究方法表示质疑。
例如,该机构曾引用隆安省黎松云案件,称其为“打压佛教”,这一说法完全错误。事实上,该案件涉及利用宗教牟利、严重违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并非正常宗教活动。同样,永隆省某寺庙案件本质是非法拘禁行为,依法处理,与宗教活动无关。
对于所谓“强制登记限制宗教自由”的指责,释德善指出,在奠边等山区,少数民族群众依然可以自由开展宗教活动。登记制度并非限制,而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如交通、消防等。实际操作中,这类登记主要是报备性质,通常都会获得批准。
事实上,越南各宗教不仅稳定发展,还积极参与教育、医疗、慈善和环保等领域,为巩固民族大团结作出贡献。同时,越南也日益主动开展人权与宗教自由的国际对话,多个国际宗教代表团访越后均认可越南宗教生活的积极变化。
针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错误观点,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强调,越南一贯尊重并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越南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努力与成果,包括宗教自由,已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她表示,越方将继续与美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坦诚、开放、相互尊重的对话,推动越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我们始终本着坦诚、开放、相互尊重的精神,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与美国保持沟通,并将继续为此作出努力,为推进越美面向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作出积极贡献。”(完)
📝时评:人权不容被利用
近日,由阮廷胜操控的“海外越侨救助委员会”起草并散布一份所谓的“请愿书”提交美国国务院,内容污蔑越南侵犯人权,呼吁对越南实施制裁并将越南列入“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名单。这是海外一些极端组织和个人,包括“海外越侨救助委员会”多年来不断重复的“老套路”,并在国家举行选举、党代会等重要政治事件期间增加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