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5月17日在国会大厦落下帷幕。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ảnh 1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5月17日在国会大厦落下帷幕。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致闭幕词时表示,经过三天的紧张工作,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完成了第十次会议的议程,为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做好准备,同时审查和决定若干其他重要问题。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每一项内容做出具体的结论。国会主席建议国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各下属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和组织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建议完成有关经济社会、国家财政收入、监督选民建议的执行情况,《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界划分条约关于修改两国边界线起点的补充条约》以及《越老国界界碑和边界线议定书》、《第100/2015/QH13号刑事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各信贷机构不良贷款处理的决议草案、2015年国家预算决算等的报告和呈文。

阮氏金银强调,上述报告和呈文必须在国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并发送到各位国会代表手中。

阮氏金银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已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结论完成各相关决议,即撤销武金巨第十四届国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阮善仁从茶荣省国会代表团调离到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的决议和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第十四届国会代表丁罗升从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调离到清化省国会代表团的决议等。

此外,阮氏金银指出,在政府的呈文和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同意政府颁发关于海防市特殊财政预算政策及机制的决议的必要性。

此前,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对2015年国家预算决算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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