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国会主席陈青敏:建立选民名单要确保"准确、足额、规范、及时"
2月28日上午,越南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陈青敏率工作代表团在乂安省对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