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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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秘书长技术特使阿曼迪普·辛格·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