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政府新闻发布会:助力民众和企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12 月 6 日下午,越南多部委行业领导在例行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就货币政策调控、通胀控制、宏观经济稳定以及对受风暴洪灾影响省份民众和贷款客户的支持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