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吸引非国有资金投入于高新技术
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的议程,21日上午,国会在全体会议上听取《人工智能法》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随后,国会讨论《技术转让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以及《高新技术法》(修订版)等两项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