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铁路领域国家重点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越共十三大确定了三大战略突破,其中重视发展铁路运输,继续完善北南高速铁路,加快河内和胡志明市城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