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越南为金砖国家的反恐斗争贡献力量
应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邀请,由越南公安部副部长范世松上将率领的越南公安部高级代表团于12月3日至4日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出席2025年“金砖+”反恐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