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侨胞与祖国:海外越南人的责任与角色关乎国家未来
近年来,越南党和国家不断拓展各类论坛、信息渠道和协商机制,为海外越南人为国家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