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庆祝越南与古巴建立外交关系65周年招待会在河内举行
12月2日晚,古巴驻越南大使馆举办庆祝越南-古巴建交65周年(1960.12.2-2025.12.2)招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