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令,越南海警是国家专责力量,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展开活动,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条约。
越南海警司令部具有法人资格,账号和印刻国徽形章,有权登开国家金库账号,海警司令部总部设在越南首都河内,运作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
根据国防部长建议,政府总理任命海警司令、政委、副政委及副司令。
该法令将于2013年10月12日生效。(越通社-VNA)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调整国家总体规划 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
根据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28日,国会举行全体会议,讨论《规划法修正案(草案)》、有关调整2021-2030年阶段国家总体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的呈文、《〈城乡规划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