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回答记者有关4月18日欧洲议会发表涉越南人权决议,越南有何反应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明确指出:
“欧洲议会2013年4月18日发表涉越南人权的决议提出有关越南人权状况的信息和认定是完全不正确和片面的。这举动违背了越南与欧盟有关人权领域坦率和开放对话的趋势,将会对越南与欧盟关系良好发展势头产生不良的影响。”(越通社-VNA)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将决议化为行动
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标志着越南经济发展思维和行动进入新的阶段,其中民营经济首次被确定为国家经济的“最重要动力”。胡志明市将决议落实到处的进程要求推动一系列同步改革,以缩小政策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使民营经济真正实现突破性发展并发挥增长引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