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受到警告处分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刚签署了第204/QD-TTg号决定,对前越共中央委员、前政府办公厅党委书记、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给予警告处分。
前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受到警告处分 ảnh 1前越共中央委员、前政府办公厅党委书记、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刚签署了第204/QD-TTg号决定,对前越共中央委员、前政府办公厅党委书记、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给予警告处分。

梅进勇因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已被越共中央书记处给予党纪处分。纪律处分期自越共中央书记处2023年1月14日签发有关违纪处分的第754-QDNS/TW号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前,2023年1月13日,越共中央书记处因前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规,国家的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排航班接越南公民回国过程中没有尽到责任,导致政府办公厅若干干部提出与政府总理所给出的结论意见不相符的提议、受贿、被起诉和拘留等,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梅进勇的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引发负面舆论,有损党组织和政府行政机关的信誉(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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