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敏建议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各位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听取报告、提出意见,并对自己部委、地方审查结果的质量负责。
陈青敏建议政府指导司法部充分吸收会议意见,继续完善报告;同时要求国会党委与政府党委及相关机关在指导实施过程中密切配合。报告须在8月31日前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确保在9月5日前呈报有权机关。
陈青敏强调“全面审查结果必须立即转化为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行动”。已明确存在不足、已有处理方案的文本必须立即修改,不必等待整个审查过程结束。
陈青敏还要求继续按照易于查找、易于理解、易于执行的方向精简法律体系,减少层级、减少手续、降低合规成本。法律不仅要正确,而且要优良、可行,要服务于发展。
据政府报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地方、机关已确定本次审查涉及45792份规范性法律文件。其中已审查并提出处理方案的有13242份文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