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9月13日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河内出席了越南人民法院传统日80周年(194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3日)纪念活动。
出席活动的有各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廷镯,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阮维玉,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各位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河内市委书记裴氏明怀;各位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郑文决大将,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黎明智;各位中央委员: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国会副主席阮德海等。
在纪念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黎明智发表讲话强调,80年前的1945年9月13日,胡志明主席签署了第33C号法令,成立军事法庭。这是标志法院诞生的重要历史事件。从那时起,9月13日成为越南人民法院的传统日。
80年来,伴随国家各个发展阶段,无论在艰苦、激烈的抗战岁月,还是在和平、革新和建设发展的年代,越南人民法院一代又一代干部、公务员始终忠诚于党和国家,恪尽职守,服务人民,不畏困难险阻,团结一致,努力建设人民法院成为公正与正义的象征,捍卫真理,打击错误,保护党、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为祖国奉献,服务人民。人民法院荣获了党和国家授予的金星勋章和胡志明勋章等。
苏林总书记在活动上发表讲话时强调,提到法院,就是提到正义与公正的神圣意义,提到清廉与公正,提到人民的信任和依靠。这既是人民法院的自豪,也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责任。

为履行好这一重任,苏林总书记要求人民法院始终深刻贯彻并有效落实党的全面革新主张,实施战略任务和发展突破口,推动国家在新民族奋发图强纪元里的发展;做好参谋工作,与党和国家协调进行战略性参谋,并有效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司法改革和立法体系的完善,健全发展国家的体制。人民法院必须成为坚强的政治—法律“堡垒”,巩固人民对党、国家以及革新事业的信心。
苏林要求集中精力提升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这是法院部门的中心任务,也是司法改革的中心任务。在审判中,必须以维护正义与公正、保护人权与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为衡量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审判原则,尤其是保障审判独立、只遵循法律;保障诉讼中的对抗性原则;保障公开透明审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公民一律在法律面前平等;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无论性质与程度如何,绝不能出现严重冤假错案,损害国家、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须不断努力,使每一项裁决都做到“合情合理”——既严格依法,又富有人文精神,不仅维护国家法纪,还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培育人民的信心与美好生活的愿望,使法院不仅是审判机关,更要成为正义与信任的象征,成为人民寄托公正与真理的坚实依靠。
苏林强调,党和国家将继续安排资源,加强各级法院的物质基础、设备和办公条件,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司法体系的中心和正义的象征,做到实至名归。
在纪念活动上,苏林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劳动英雄”称号;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代表党和国家领导向河内市人民法院和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授予一等劳动勋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