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25年7月正式生效的政府第180号法令(180/2025/NĐ-CP)被期待将进一步放宽公私合营(PPP)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并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予企业更多优惠,为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创造便利条件。
创造法律走廊 促进合作
此前,越南国会通过了第90号法律(90/2025/QH15),修改补充八项与财政、招标和投资相关的规定,旨在扩大PPP适用范围,将国家出资比例提升至70%,大力推动放权赋能,并对科技类项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例如缩短审批周期、允许指定具备战略技术的投资者,国家资助基础设施最高达70%,前三年分担营收风险等。
该法还消除了设立项目企业的障碍,灵活处理BOT项目的产出和收益,为投资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为落实上述法律,财政部抓紧制定并提呈政府颁布关于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的公司联营机制和政策的法令。
法令草案征集了多家大型科技集团的意见与建议。CMC集团董事长阮中政表示,应明确PPP项目中公共资产管理机制,完善三方合作(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和责任划分规定。
BKAV公司总经理阮子广建议,应明确哪个项目符合PPP模式。具有明确市场需求,尤其是公共服务短缺领域符合该模式,同时参考中国“引导基金”模式——国家不直接投入资本,主要对私营部门设立的基金进行评估、审批和追加投资。
越南军队电信集团(Viettel)则关注指定投资者的标准。该集团指出,在如云计算、网络基础设施等战略领域,技术产权难以界定,若过度依赖知识产权标准,可能造成国内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建议,应优先考虑具备技术研发和提供能力的投资者,而非仅凭技术拥有权。
明确三方责任
第180号法令对于建立有效调动资源、促进新技术研究应用、消除国家与企业关系限制的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其中,政府鼓励企业参与数字化、人力培训、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用地减免、财政支持及风险共担。相关审批流程也将进一步简化与下放。
计划投资部招标管理局副局长范诗雄指出,要明确三方在科技发展中的责任分工。其中政府负责制定目标与方向,科研机构承担研发和人才培养任务,企业则负责为研究活动出资、运营基础设施,应用新技术,组织生产活动。
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最高可按实际成本的200%计入税前扣除。此外,还可享受科技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并依据法律获得研究成果的所有权。
法令还对知识产权、研究数据使用权及科技成果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转让与应用。
越南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政府设定了目标,2025年科技支出将占国家预算的3%,并在2020-2030年间将其提升至国内生产总值的2%。若要高效利用这一巨大资源,企业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