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捷克发表联合声明

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应捷克共和国总理巴比斯的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率领越南政府高级代表团从4月16日至17日对捷克进行正式访问。值此机会,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
越南与捷克发表联合声明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会见捷克总统泽曼。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捷克——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应捷克共和国总理巴比斯的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率领越南政府高级代表团从4月16日至17日对捷克进行正式访问。值此机会,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

在会谈中,双方就促进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讨论。

双方一致同意增进双方各级代表团互访尤其是高层互访,致力推动双边关系深入发展。

双方强调,将加强合作旨在促进两国贸易平衡和投资合作。双方对越捷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在挖掘两国经贸投资合作潜力和机遇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表示充分肯定。双方共同强调,应为2020年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的越捷混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做好准备。

捷方重申支持早日签署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和《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认为上述各项协定将有助于在增强越南与捷克乃至越南与欧盟的关系。

两位总理将积极推动各部委和伙伴进一步促进双方在农业、科学技术、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能源、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司法和法律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对两国签署地质和矿产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测量、质量监督、标准化领域的合作表示欢迎。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防务安全合作领域的良好合作关系,并将致力促进该领域的合作。

双方共同强调了开通两国直达航线的意义;高度评价双方为促进两国旅游合作所作出的努力;认为早日签署东盟与欧盟航空运输全面合作协议将为各航空公司和双方旅客带来新机遇。

双方共同强调,将共同维护联合国三大支柱,即和平与安全、发展和人权;对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系给予鼎力支持。双方将在联合国、亚欧合作论坛等地区和国际组织和论坛上保持密切配合。双方共同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航行飞越自由与安全,在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等的重要性。(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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