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第七号公报

10月28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10月28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上午,国会已听取:
——越南司法部长何雄强受越南政府总理委托作《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呈文;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作《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作《户籍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户籍法》草案中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户籍法》的适用范围;

——登记户籍原则;乡级、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权限分级管理;

——签发出生证、结婚证;签发出生证和《公民身份法》草案所规定的公民身份证之间的关系;户籍摘录的签发;

——有关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与子女相认的内容、职责、权限、手续;从事户籍工作者的任务、权限等。

下午,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作《公民身份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公民身份法》草案中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公民身份法》的名称与适用范围;

——收集公民的相关信息,输入国家居民数据库;国家居民数据库的管理和使用;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数据库的信息;提供、交换、使用公民身份数据;

——公民身份证上所显示的信息;公民身份证签发时间;公民身份证签发、换发、补发手续办理期限、权限和地点;
——有关生效和转接的规定等。

按计划,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投资兴建龙城国际航空港的主张的报告,关于《越南民用航空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报告,并对此法案中所存在异议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就《国家预算法》(修正案)、《国家审计法》(修正案)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读者可登录越通社网站http://vnanet.vn获取更多信息。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