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为了化解进出口活动和跨境货物运输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满足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越南政府总理于2月12日就化解企业进出口活动和跨境运输的困难下发了224号公函。
按照该公函,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公安部、国防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严格落实政府总理于2020年2月5日下发的808/VPCP-KTTH号文件精神。
按照政府总理的指示意见,越南卫生部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贸部、各边境省份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制定各海港、航空港、陆路边境口岸、铁路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推进通关便利化措施和确保疫情防控工作。 其中,要求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口罩和实施卫生防疫措施,以便在返回越南时无需按照卫生部流程进行隔离。
政府总理同意工贸部关于本着加强对出入境车辆和驾驶员的检疫管理,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在谅山省新清和谷南省级口岸和广宁省芒街市海安坊通道继续开展进出口和跨境贸易活动等。
据卫生部的报告,截止2月12日上午10时,全世界28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45170例,其中中国大陆31个省市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44653例。其余27个国家和地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517例,包括日本203例、新加坡47例、泰国33例、韩国28例、中国香港49例、中国台湾18例、马来西亚18例、澳大利亚15例、德国16例、越南15例、美国13例、法国11例、中国澳门10例、加拿大7例、阿联酋8例、英国8例、印度3例、菲律宾3例、意大利3例、俄罗斯2例、西班牙2例、柬埔寨1例、芬兰1例、尼泊尔1例、斯里兰卡1例、瑞典1例、比利时1例。全求新冠肺炎死亡人数为1115人,其中在中国大陆1113人、在菲律宾1人和在中国香港1人。
越南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5例。第15例新冠肺炎病例为3个月大女婴,居住在永福省;6名患者已痊愈出院,9名正在接受隔离观察治疗;对803人进行样本采集和检测,其中15人呈阳性,788人呈阴性。目前97人正在接受隔离观察,其余602人正在接受隔离观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