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芬兰议会议长尤西·哈拉阿霍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3月25日下午会见了应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邀请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的芬兰议会议长尤西·哈拉阿霍(Jussi Halla-aho)。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芬兰议会议长尤西·哈拉阿霍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芬兰议会议长尤西·哈拉阿霍。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3月25日下午会见了应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邀请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的芬兰议会议长尤西·哈拉阿霍(Jussi Halla-aho)。

范明政总理要求芬兰议会支持欧盟委员会(EC)早日取消对越南水产品的IUU“黄牌警告”; 敦促欧盟成员国议会早日批准《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并相信EVIPA将帮助两国企业进入彼此市场和地区市场。

范明政建议双方研究职业培训领域的教育合作潜力,分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经验,为扩大学生交流创造条件;建议芬兰政府和国会继续为越南公民在芬兰安定生活、工作和学习创造便利条件。

尤西·哈拉阿霍强调,芬兰视越南为其在东盟最重要的经济伙伴,希望加强与越南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挖掘两国之间的巨大潜力。 尤西·哈拉阿霍表示,芬兰欢迎越南技能劳动者和学生赴芬兰工作和学习。

两国领导人高度评价两国各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 同意继续努力寻找深化双边关系的新方向、新做法、新动力。 双方同意通过政党、国家、国会等渠道密切代表团互访和高层交往,增进政治互信; 加强在多边论坛上的密切合作,致力于稳定、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对于经济合作支柱,虽然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有待进一步挖掘。两国继续鼓励加强企业和投资者的联系,充分利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带来的利益,特别是在高科技、绿色发展、环境、农业、林业、信息技术等双方有需求和优势的领域。

对于发展合作领域,双方一致认为,应继续密切配合,有效落实两国政府关于芬兰公共投资计划资助项目的框架协议,重点关注提升私营经济部门的竞争力,发展知识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实现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可持续发展。

在讨论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时,双方同意在尊重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芬兰议会支持东盟和越南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包括确保航行飞越安全和自由; 支持东盟和中国全面高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等的努力。(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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