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宪法与法律保障公民结社自由权利

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新闻网日前发表文章指出,自由结社是得到越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和尊重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

这一权利在越南实际生活中得到了发挥。但利用结社自由权从事破坏国家活动是违法行为。


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新闻网日前发表文章指出,自由结社是得到越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和尊重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这一权利在越南实际生活中得到了发挥。但利用结社自由权从事破坏国家活动是违法行为。

越南2013年版宪法第2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以及获得信息,集会、结社、游行自由等权利”。上述权利也在以前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得到规定,如:1957年5月20日的102/SL/L004号赦令、2005年版越南《民法》、《政府组织法》、政府关于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45/2010/ND-CP号议定和33/2012/ND-CP号议定等。

——数千团体与协会组织有效活动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越南公民都有权参加或不参加团体组织。国家在编制、活动经费上向农民协会、妇联、工会等特殊协会提供帮助。

越南作家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文学艺术协会等带有职业性的协会或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等经济协会的宗旨和活动方向符合国家利益及社会准则,也得到各级政府保护和为其维持活动创造条件。

目前,越南共有社会、职业团体组织460家,活动范围覆盖全国;部门行业工会组织为20家;涉及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地方团体、协会、俱乐部为三万六千多家等。团体组织、协会主要从事人道、慈善、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保健、体育、环保等领域。

实际上,各协会、团体组织,尤其是经济协会为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做出了不少贡献,如发挥会员与政府间的桥梁作用;帮助会员开展生产经营,提高竞争力及解决贸易纠纷,提供关于生产和市场的信息等。

协会在咨询、论证党的方针路线,政府的法律政策,政府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项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敌对势力与变相的团体组织

利用国家给予的团体组织、协会结社自由权及便利条件,敌对势力近期成立了一些变相、违法的团体组织,企图破坏国家甚至颠覆政权等。

典型例子是:“越新”反动组织成立了所谓“越新之友协会”,在社交网脸谱开设“阮国军之友” 以挑唆、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人。

一些自称的“民主人士”呼吁假扮民主,实则颠覆国家的制度,成立所谓“独立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其他的则鼓吹成立所谓“独立文团”,并散发一些与“茉莉花革命”图谋有关的文章,鼓动作者像“阿拉伯之春”运动一样,走上街头。

一些名为:民主青年集合、人权妇女协会、良心犯协会、独立新闻工作者协会、独立工会等组织,尽管章程、目标、活动宗旨不一样,但都阴谋推翻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及执政地位,歪曲、抹黑越南政治体系,建立与政治体系各机关相对立的团体、组织等。

通过成立上述组织,敌对势力歪曲污蔑越南侵犯结社自由权,并呼吁世界各国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对越南施压。

——依照宪法自由结社

越南之所以拥有大量团体、组织、协会,是因为国家努力保障,并在最大限度发挥公民的所有正当权利,其中包括本着越南加入的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精神的结社自由权。 《公 约》第22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以保护其利益的权利”。但第22条第2款也规定:“对此项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法律所规定的限制以及在民主社会中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

显而易见,若结社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及他人自由权,就不能随意结社。越南宪法和法律一向尊重结社自由权,且没有人受到限制,只要这些社团真正为人类、为人民利益服务。

而成立独立组织,然后与越南政治体系内的组织相对立,那么上述行为本身就违背了人民利益,违反越南法律和国际法,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行为。(越通社-VNA)

更多

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与中国国防部长董军上将。图自越通社

第十二届北京香山论坛:越南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与多国防长进行会晤

据越通社驻北京记者报道,在出席第十二届北京香山论坛间隙,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于9月18日下午分别与中国国防部长董军上将、老挝国防部长坎良·奥萨宋(Khamlieng Outhakaysone)上将、柬埔寨副首相兼国防大臣迪西哈(Tea Seiha)大将以及蒙古国防部长巴特卢特·丹巴(Batlut Damba)举行双边会晤。

两位夫人亲身体验了巴迪布蜡染艺术等马来西亚传统手工艺制作。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夫人参观马来西亚部分社会-文化设施

据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在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出席第46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46)并对马来西亚进行正式访问期间,陈青敏主席夫人阮氏晴青娥同马来西亚下议院议长夫人普安丝丽·拿督诺莱尼·莫哈末一起参观了普马塔库尼亚中心。

双方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会见老挝国会副主席顺通

据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出席第46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46)期间,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于9月18日下午会见了老挝国会副主席顺通·赛雅佳(Sounthone Xayachack)。

与会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共莱州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正式开幕

9月18日下午,越共莱州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2025-2030年任期)在莱州省会议-文化中心正式开幕。代表全省31578名党员的350名正式代表与会。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委、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郑文决大将出席大会并发表指导性讲话。

与会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出席第46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开幕式

据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9月18日上午,第46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46)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隆重开幕,来自成员国议会/国会、观察员以及AIPA发展伙伴等代表团一同出席。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率领越南国会高级代表团出席开幕式。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副部长黄春战上将与印度尼西亚国防部长沙弗里∙沙姆苏丁(Sjafrie Sjamsoeddin)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印尼防务合作日益务实高效

9月18日,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越南国防部副部长黄春战上将在印度尼西亚国防部总部会见了该国国防部长沙弗里∙沙姆苏丁(Sjafrie Sjamsoeddin)。

第四届越南—印度尼西亚国防政策对话全景。图自越通社

第四届越南—印度尼西亚国防政策对话正式开幕

9月18日,第四届越南—印度尼西亚国防政策对话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副部长黄春战上将与印尼国防部秘书长特里·布迪·乌托莫(Tri Budi Utomo)中将共同主持对话。

越南与主动积极融入精神。图自越通社

评论:越南与主动积极融入精神

在9月16日由政治局、书记处组织的全国贯彻落实4项决议会议上,第59号决议关于国际融入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在融入进程中思维与做法的重大转变。

越南建设部副部长阮祥闻与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李晓龙举行会谈。图自baomoi,com

越南加强与中国、马来西亚的城市发展合作

越南建设部称,从9月14日至17日,由越南建设部副部长阮祥闻率领的代表团分别与中国和马来西亚代表团举行重要双边会谈,旨在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领域的合作进一步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