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签发有关六项新法律的主席令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7月12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签发关于颁布《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国家赔偿责任法》、《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法律援助法》等六项法律的国家主席令。
越南国家主席签发有关六项新法律的主席令 ảnh 1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7月12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签发关于颁布《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国家赔偿责任法》、《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法律援助法》、《警卫法》以及《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等六项法律的国家主席令。

《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旨在克服2015年颁发的《刑法》中的不足之处,同时补充若干新发生的问题,满足新形势下的犯罪防范打击工作。

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已通过第41号决议,其中宣布,按照《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进行修改补充的《刑法》同《刑事诉讼法》、《刑事调查机关组织法》、《临时监禁和拘留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国家赔偿责任法》包括9章78条,从2018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设有有关各种损失赔偿的全面且具体的规定,旨在确保赔偿工作快速有效进行。

【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正式对外公布6项法律】

《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共有10章134条,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律设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七大原则,其中对国有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明确各机关、组织、单位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等。

《法律援助法》共有8章48条,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法律援助法》的援助对象从2006年《法律援助法》的六个群体提升至14个群体。

《警卫法》包括6章33条,2018年7月1日生效。与2005年《警卫法》相比,新的《警卫法》补充两章和12条,其中明确指出,警卫力量是公安部和国防部所属的专门负责维护国家安宁的力量,并明确规定执行任务中允许开枪的情形。

《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共有8章76条。为满足实际情况的要求,该法律规定,越南海警、机要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等可配备必要的武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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