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委会召开征集人民意见会议

《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专职国会代表意见征集会议3月13日在河内召开。
《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专职国会代表意见征集会议3月13日在河内召开。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国会副主席、1992年宪法修宪案起草委员会副主席汪周刘,法律委员会主任、1992年宪法休宪案起草总编辑潘忠理等主持会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黄担出席会议。

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汪周刘副主席指出,《1992年宪法》修宪进程基本按照进度计划如期展开并取得初步重要成果。目前,全国许多机关、组织和地方政府已展开征集人民对宪法修宪草案意见的工作。1992年宪法修宪案起草委员会派遣一些工作代表团赴各省市考察征集人民对宪法修宪草案意见工作的落实情况。初步考察结果表明大部分人民对宪法修宪案起草委员会所公布的宪法修宪草案表示满意和赞同。人民对宪法修宪草案提出的意见富有建设性和责任感,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然而在一些省份,征集人民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工作尚未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适当关注,所以效果不明显。

汪周刘副主席强调,本次会议是国会专职代表凝聚智慧、发挥高度责任感积极参与宪法修宪工作的大好机会。

同一天在河内,人民军报就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所提到的越南人民军建设工作与捍卫祖国任务这一主题举行座谈会。

座谈会上,革命专家和科学家进一步明确了宪法修宪草案第4章第70条一些补充内容,主要围绕越南人民军乃至军队力量的阶级本质、将越南共产党对越南人民军乃至武装力量领导作用纳入宪法规定的必要性、越南共产党对越南人民军的领导作用等主题展开讨论。(越通社)

更多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在河内市春顶坊第7投票区投票 图自越通社

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河内各投票区参加投票

3月15日上午,在全国选民共同迎来选举日之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党和国家、越南祖国阵线领导人在河内市多个投票区参加投票,选举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教授朱振明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 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及人民议会换届选举:这次选举具有特别的意义

越通社北京3月15日——接受越通社驻北京记者的采访时,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教授朱振明表示,当前,越南上下正在进行的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这是是越共十四大召开后一项全国性的重大活动,是越南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过去的几次国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相比,这次选举具有特别的意义。

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兴高采烈地参与了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图自越通社

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海外越南人心系祖国

3月15日,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兴高采烈地参与了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江山节日"的热烈气氛不仅洋溢在祖国各地,还传播到了旅居海外的越南人社区,他们一直关注并寄予家乡发展厚望。

印度尼西亚国防与战略研究所高级协调员贝尼·苏卡迪斯在雅加达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 图自越通社

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议会外交助力加强东盟凝聚力

3月15日举行的越南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不仅是越南人民的重要政治活动,也受到地区国家的广泛关注。印度尼西亚国防与战略研究所高级协调员贝尼·苏卡迪斯在雅加达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越南国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法律体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议会外交也正成为加强东盟合作的重要渠道。

开启新一届任期的选择

开启新一届任期的选择

从山区到平原,从边境到海岛,3月15日这一天,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满怀热情走向投票站,参加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是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庄严时刻。此次选举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举行,既承载着人民的信任与期待,也肩负着为国家发展新阶段选贤任能的重要使命。

UNDP驻越首席代表拉姆拉·哈利迪。图自越通社

UNDP驻越首席代表:换届选举有助于维持越南令人印象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越南将于3月15日举行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值此机会,越通社记者就选举对实现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性,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对越南新一届国会在制定可持续发展决策方面的期待,对UNDP驻越首席代表拉姆拉·哈利迪(Ramla Khalidi)女士进行了采访。

政治局和书记处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进行检查监督。图自越通社

政治局和书记处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进行检查监督

3月14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组书记、国会主席、2026年政治局和书记处第11号检查监督团团长陈青敏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在胡志明市共同主持会议,公布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检查监督决定,并与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举行工作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