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出台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消极腐败现象预防打击新规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张氏梅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腐败消极现象预防打击的第114号规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出台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消极腐败现象预防打击新规 ảnh 12023年5月15日上午,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在河内开幕全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张氏梅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腐败消极现象预防打击的第114号规定。

该规定自签署之日(2023年7月11日)起施行,代替中央政治局于2019年9月23日关于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买官卖官现象打击的第205号规定。

该规定共五章十六条;规定了干部工作中的腐败和消极行为、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腐败消极现象预防打击的责任、 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

对于规定调整范围,第114号规定明确干部工作中的腐败和消极行为、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腐败消极现象预防打击的责任和违规行为处理。

涉及主体是有关干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114号规定明确了利用、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利用自己和亲属的威信和影响力建议、影响、施压他人根据自身意图进行决定、指导、建议、提议、评论、表决、信任投票、推荐投票、选举投票等;让有亲属关系或者熟悉关系的人利用职务、权力、名誉来影响、操纵、干预干部工作;在干部工作中加入个人意图,意在在干部工作过程中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该规定明确直接或间接撮合、行贿和收受贿赂,以帮助他人获得职位和利益;给予礼物、金钱、房地产或其他物质和非物质利益等买官卖官行为。

该规定同时明确干部工作权力控制和腐败消极现象预防打击的责任以及各级部委对干部、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在河内市春顶坊第7投票区投票 图自越通社

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河内各投票区参加投票

3月15日上午,在全国选民共同迎来选举日之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党和国家、越南祖国阵线领导人在河内市多个投票区参加投票,选举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教授朱振明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 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及人民议会换届选举:这次选举具有特别的意义

越通社北京3月15日——接受越通社驻北京记者的采访时,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教授朱振明表示,当前,越南上下正在进行的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这是是越共十四大召开后一项全国性的重大活动,是越南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过去的几次国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相比,这次选举具有特别的意义。

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兴高采烈地参与了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图自越通社

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海外越南人心系祖国

3月15日,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兴高采烈地参与了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江山节日"的热烈气氛不仅洋溢在祖国各地,还传播到了旅居海外的越南人社区,他们一直关注并寄予家乡发展厚望。

印度尼西亚国防与战略研究所高级协调员贝尼·苏卡迪斯在雅加达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 图自越通社

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议会外交助力加强东盟凝聚力

3月15日举行的越南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不仅是越南人民的重要政治活动,也受到地区国家的广泛关注。印度尼西亚国防与战略研究所高级协调员贝尼·苏卡迪斯在雅加达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越南国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法律体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议会外交也正成为加强东盟合作的重要渠道。

开启新一届任期的选择

开启新一届任期的选择

从山区到平原,从边境到海岛,3月15日这一天,越南全国近7900万选民满怀热情走向投票站,参加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是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庄严时刻。此次选举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举行,既承载着人民的信任与期待,也肩负着为国家发展新阶段选贤任能的重要使命。

UNDP驻越首席代表拉姆拉·哈利迪。图自越通社

UNDP驻越首席代表:换届选举有助于维持越南令人印象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越南将于3月15日举行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值此机会,越通社记者就选举对实现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性,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对越南新一届国会在制定可持续发展决策方面的期待,对UNDP驻越首席代表拉姆拉·哈利迪(Ramla Khalidi)女士进行了采访。

政治局和书记处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进行检查监督。图自越通社

政治局和书记处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进行检查监督

3月14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组书记、国会主席、2026年政治局和书记处第11号检查监督团团长陈青敏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在胡志明市共同主持会议,公布政治局和书记处的检查监督决定,并与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举行工作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