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高官特别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

6月27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东盟高官(SOM ASEAN)就东盟核心地位与本地区未来架构战略方向问题召开特别会议。
6月27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东盟高官(SOM ASEAN)就东盟核心地位与本地区未来架构战略方向问题召开特别会议。东盟各国成员与东盟秘书处代表一同出席会议。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东盟高官会议越南代表团团长范光荣率团出席。

本次东盟高官特别会议是按照越南于今年5月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东盟外长会议上所提出并受到东盟各国欢迎与支持的倡议召开的。其目的是评估近期局势对本地区地缘战略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及东盟核心地位正在面临的挑战等;就维持与发挥东盟核心地位的方法进行讨论;制定协助东盟适应新战略环境的战略;加强东盟对本地区战略利益相关问题上的共同声音和共同责任等。

会议上,东盟各国代表一致认为,本地区地缘战略环境正在迅速变化且复杂多变,其对本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东盟更需要巩固和维持自己在本地区中的核心地位,尤其是维持团结一致、促进东盟共同利益;提出对待大国的合理措施;在本地区所发生的问题上主动发出共同声音和作出共同措施等。与此同时,东盟应通过磋商并通过将国家利益和地区利益和谐结合,从而达到广泛共识和形成共同声音等。

东盟各国代表重申,在东海海域正在发生的复杂局势严重影响了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航行安全。因此,其就是东盟共同关心的问题,东盟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体现东盟的核心地位和责任心。东盟应强烈发出声音支持维护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的一切努力,同时强调遵守国际法,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及地区各项相关协议,尤其是严格和充分落实中国作为缔约国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必要性,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器,同时积极促进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旨在更好地维护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会议上,东盟高官会议各国代表团长还就从6月24日至25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东盟—中国联合工作组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展开讨论,并提出有关确保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促进中国与东盟进行实质性谈判,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的指导性意见。

越南代表团团长范光荣在会上发表讲话认为,东盟需要加强在制定各项地区行为准则的主动性和核心地位,同时发挥东盟在东盟+1、东盟+2、东盟+3,东盟峰会(EAS)、东盟地区论坛(ARF) ,东盟防长扩大会议(ADMM+)等各项地区机制中的主导作用。

关于东海问题,范光荣副部长通知了因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非法架设在嵌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纵深位置,并出动包括武装船、军舰和飞机在内的众多舰船和飞机为石油钻台护航所造成东海当紧张且复杂局势升级的最新情况。范光荣副部长指出,中国舰船以咄咄逼人的态度,故意撞击,造成多艘越南执法船和民事船受损,中方这一行为严重违犯了国际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东盟与中国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范光荣副部长高度评价东盟外长 5月10日所发表的联合声明,并认为,东盟需要加倍努力,确保国际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东盟的声明等各项原则必须落到实处,其首先就是中国必须停止侵犯行为,并立即将石油钻台及其护航舰船撤出越南海域。眼下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东盟应主动提出相关机制,确保《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相关规定必须得到尊重,同时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这就是东盟所担负的责任,也是东盟主动体现自己的核心地位与作用,继续对本地区重要问题发出共同声音。(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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