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胡志明市——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11月5日通报,已按照《刑法》第331条规定对脸书账号“Thanh Thật Thà”持有人陈明清(1990年出生,常住胡志明市新山二坊)进行调查并执行临时拘留令,以调查其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及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一案。
此前,绿色与智能出行股份公司(GSM)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核查并处理一个脸书账号发布未经核实、歪曲事实的信息,对企业经营活动作出不实指责,损害公司声誉及合法权益的行为。
经核查,胡志明市刑事警察部门确认,该账号由陈明清创建并使用。2026年10月24日,陈明清发布一段近10分钟的视频,对多个网约车应用进行比较和评价,其中包含多项歪曲事实、虚假信息,影响GSM公司声誉。
在接受调查时,陈明清承认,发布视频旨在吸引观众、提高关注度,以获取脸书平台收入,但因尚未达到平台规定的条件,未能获得报酬。
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对该案立案,并对陈明清进行调查、签发临时拘留令,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胡志明市公安提醒,网络空间的信息发布和分享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发布虚假信息、侵害组织和个人声誉及合法权益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完)
阮成南因涉嫌歪曲历史、侮辱领袖的行为遭起诉
河内市公安局安全调查局已做出刑事起诉决定,并对阮成南和陈越英下达临时拘留令,根据《刑法》第117条规定对其涉嫌“制造、存储、散布或宣传意图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物品罪”的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