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经过一周多的审理,11月4日上午,针对傅德南(又称Mr Pips)及其同案犯涉嫌“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 、“洗钱罪”、“窝藏或销售犯罪所得财物罪”和“逃税罪”一案的188名被告的一审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出庭行使公诉权的检察院代表宣读公诉意见书,并提出对188名被告的量刑建议。在公诉意见书中,检察院代表详细分析了各被告的犯罪行为和作案手段,同时根据各被告在案件中的不同作用,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具体是,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以“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判处被告傅德南终身监禁,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1至12年,数罪并罚后对傅德南判处终身监禁。
被告黎克午(即Mr Hunter)以“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 被建议判处终身监禁,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1年,数罪并罚后判处终身监禁。被告阮清峰以“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 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至9年,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6年,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徒刑13至15年。
阮氏水以“洗钱”和“逃税”两项罪名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至7年。
被告阮和平(网名Shark Bình)以“洗钱罪”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至10年。
被告傅德俊(傅德南的堂亲)被建议以“窝藏或销售犯罪所得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6年。
其余177名被告被建议以“诈骗侵占他人财产罪”判处3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
检察院代表指出,各被告诱骗受害者投资于国际证券和外汇交易(Forex),构建一套多层次的欺诈流程,从最初的接触与建立信任,到最终侵占财产。
检察院代表强调,在本案中,各被告相互配合、协同作案,骗取受害者钱财。在导致受害者在一个交易平台蒙受损失后,被告继续将受害者的信息移交给同伙,引诱其参与其他平台,并承诺帮助挽回损失。然而,受害者最终再次遭到诈骗,财产被侵占殆尽。当发现受害者已无经济能力时,被告便切断联系,转而继续寻找新的受害者。
通过上述精心设计的作案手段,各被告共侵占919名受害者近1.56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4.1亿元)。
检察院代表认为,各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受害者财产被侵占,还包括经济损失以及受害者家庭幸福的破裂。
鉴于犯罪行为性质严重、危害性大,检察院代表认为,依法对各被告进行严肃审判十分必要,以确保法律的惩戒和一般预防作用。
据此前报道,2017年,傅德南与伊西克·乌兰(Isik Uran,土耳其国籍)商议,创建了36个与外观仿冒国际交易所的的网站,并接入MT4/MT5交易软件,但后台并未真正对接国际市场,客户实际上是在与平台方对赌,客户亏损即平台盈利。
随后,傅德南指使开设多家“空壳公司”,租赁电话号码段,开立66个与上述交易平台挂钩的银行账户及电子钱包;并在全国多个大省市租赁办公室,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系统以开展诈骗活动。起诉书认定,傅德南为主谋,对全部近1.56万亿越盾的诈骗金额承担责任。
为将犯罪所得合法化,傅德南使用了超过5600亿越盾购买32处房地产、黄金及大量外汇(美元、新元)。同案犯黎克午协助傅德南管理20个业务办公室,涉及诈骗金额近3400亿越盾,并通过购买房地产和金条,使用近2000亿越盾进行洗钱。
与本案相关,阮和平及其同案犯明知傅德南的交易平台系违法犯罪活动,但仍指使继续为这些平台的“银量”(Ngân Lượng)电子钱包提供客户服务,同时统一伪造数据向公安机关提供,以阻碍核查工作。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3日,共有232名受害人向“银量”钱包账户转账,总金额近3190亿越盾。检察院认定阮和平及其同案犯的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