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4月18日,河内市人民法院根据越南1999年《刑法》第138条规定以“盗窃财产罪”开庭审理5名哥伦比亚籍被告人。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Fabian Lucero Wilches(1982年出生)有期徒刑13年、Jersain Ladino Cardona (1966年出生)和Jose Aureliano Rosas Pena (1962年出生)有期徒刑12年, Carlos Alberto Lamprea Pena (1970年出生)有期徒刑10年, Luis Alexander Rodriguez Cuevro(1977年出生) 有期徒刑7年。
根据起诉书内容显示,2017年,上述5人前往老挝和柬埔寨旅游。在旅游过程中5人结识,同时通过WhatsApp讨论并一致同意到越南进行盗窃。来到越南后,5人密谋跟踪刚从银行取钱或货币兑换处出来的人,然后用锋利刀具扎破其汽车轮胎,利用财产主人换轮胎之际进行盗窃活动。具体的是,2017年2月22日和3月28日,5人按照上述方式对阮文玉(河内人)和范文平(河内人)进行盗窃,被盗财产逾20亿越盾。通过调查,5人对上述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审判委员会认为,5名被告人以狡猾手段盗窃财物的行为特别严重,因此,需要严惩,以便告戒和预防违法行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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