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辉何武被判处7年监禁

4月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第一款,第88条的规定以“造谣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对瞿辉何武被告开庭审理。      

4月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第一款,第88条的规定以“造谣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对瞿辉何武被告开庭审理。       

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告状,从2009年至2010年10月期间在因特网刊登诸多由瞿辉何武编写有关宣传破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文章和接受采访文章。这些文章已经歪曲党和国家的路线和政策,诽谤国家政权和制度,诬蔑越南人民的救国战争。      

在审判过程中,瞿辉何武被告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然而,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和在法庭所收集的资料、证据以及口供,审判团确定拥有充分证据对瞿辉何武被告的行为作出结论。依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法第一款第88条,其行为已构成“造谣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 审判团确认该案件的严重性质,瞿辉何武被告的行为威胁了社会治安,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审判团对瞿辉何武被告判决7年监禁(从2010年11月5日起)和在服刑期满后的3年管制。(完)

更多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值此爱沙尼亚共和国国庆108周年(1918/2/24 - 2026/2/24 )之际,2026年2月24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政府总理范明政和国会主席陈青敏分别向爱沙尼亚总统阿拉尔·卡里斯、爱沙尼亚总理克里斯滕·米哈尔和爱沙尼亚议长劳里·胡萨尔致贺电。

销往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出口生产 图自越通社

第68号决议:释放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激活国家发展新引擎

自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简称第68号决议)近一年来,伴随着管理思维的深刻转变与民营经济部门的灵活适应,越南经济发展正迎来新的强劲动能。多位专家与企业界代表指出,决议的初步成效已清晰显现,体现在新设及复工复产企业数量显著增长、进出口活动持续回暖,以及民营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稳步提升等多个方面。

越南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越南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第61届会议高级别会议23日开幕,120多位国家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联合国大会主席安娜莱娜·贝尔伯克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越南驻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率团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