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二号)

2019年11月19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进入第22天议程。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二十二号) ảnh 1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对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出进一步说明。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19年11月19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进入第22天议程。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引导会议,讨论《公私投资形式投资法》。

会上,共有27位代表发表意见,其中大多数对政府关于《公私投资形式投资法》的必要性的呈文表示赞同。为了进一步完善该法案,国会代表就适用范围、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采用;公私项目的审定委员会;公私投资项目的决定权;投资方的筛选;成立公私项目的企业及合同签约;公私项目的资金;政府对重要的公私项目的担保;营业收入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公私项目的程序;公私合同;公私项目的国有资本管理和利用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 。

讨论后,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已对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出进一步说明。

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表示,国会常委会将指导起草机构、审查机构加以研究,吸收采纳国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完善法律草案,其后将提请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午,国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作关于《法院调解对话法》的呈文和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俄的审查报告以及关于《司法鉴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其后,与会代表就两部法律草案进行分组讨论。《法院调解对话法》有助于防止未来的纠纷,提高人民的遵规守法意识,加强民族大团结,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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