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驻日本大使馆商务参赞谢德明于4月9日表示,日本有关部门在从越南进口的Chinsu 牌辣椒酱发现的苯甲酸正常作为添加剂在日本部分食品中使用。
谢德明接受越通社驻东京记者采访时表示,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在日本的限量为每公斤2.5克。苯甲酸在人造奶油的限量为每公斤一克,在糖浆和酱油中的限量为每公斤0.6克。日本职能部门只是强调,苯甲酸不得在该国辣椒酱中使用。
此前,3月8日,东京卫生与福利局发布通知称,新宿区公共卫生中心在该区某销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产品的标签上未标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日本《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标识法》的规定之后决定将产品全部扣留。
这一批货是2018年12月7日从越南进口的产品,标签上标注销售商为ISC株式会社和进口商为大阪府的Javis株式会社。其后,大阪府公共卫生中心已对该产品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Chin-Su 牌辣椒酱成分含有苯甲酸和苯甲酸钠。
日本驻越大使馆商务参赞谢德明表示,由日本公司进口的Chin-Su 牌辣椒酱违反了日本《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苯甲酸不得使用在辣椒酱生产中的规定以及该国《食品标识法》的规定。大阪府公共卫生中心以此为由要求进口商召回全部有关产品。
尽管如此,检验结果显示,进口到日本的每瓶辣椒酱中的苯甲酸含量最多为每公斤0.45克。因此,日本大阪市网站www.city.osaka.lg.jp称,体重50公斤的人终生每天食用0.56公斤辣椒酱(约0.22克苯甲酸)都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在日本有关部门决定召回Chin-Su 牌产品之后,该产品依然在Yahoo!Shopping Japan、amazon.jp 或者buyee.jp 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售卖。
越南驻日本大使馆商务处建议越南企业从日本召回进口的Chin-Su 牌辣椒酱产品这一件事吸取教训,并提醒各家企业应仔细了解日本进出口商品的相关规定。他建议越南企业在出口任何商品之前应同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建议对方提供有关产品的销售市场以及日本有关该产品的规定等方面的信息。(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