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上提及东海问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20日至26日在纽约召开,吸引168缔约国中的79国、各国际组织及10个观察员国代表出席。
越南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上提及东海问题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纽约——越通社驻美国记者报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20日至26日在纽约召开,吸引168缔约国中的79国、各国际组织及10个观察员国代表出席。

会议集中对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及大陆架界限委员会2015年运营情况的报告及其他问题进行探讨。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会议。

阮芳娥6月23日在会上致辞时强调了《公约》在制定调整各缔约国关于和平、公平、稳定、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框架,有助于实现人类共同繁荣方面的重要意义。

阮芳娥对联合国大会所审批通过“海洋和海洋法”决议和实现可持续渔业的决议等关于大海与大洋相关问题的各项决议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之外海域生物多样性筹备委员会的会谈结果表示欢迎。

阮芳娥对近期东海局势复杂多变,特别是导致东海某些结构的自然属性变化的大规模填海造岛活动以及使信心被侵蚀、紧张局势加剧的军事化活动,严重影响区域和平、稳定与安全深表担忧。

阮芳娥呼吁有关各方马上停止改变东海原状、破坏海洋环境、加剧东海局势等一切行为。阮芳娥还强调越南的一贯立场,即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各争端;此外,有关各方要充分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及早日达成《东海各方行为准则》(COC)。(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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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图自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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