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发表公报(第四号)

在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10月7日上午,中央委员会在会堂召开会议。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发表公报(第四号)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在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10月7日上午,中央委员会在会堂召开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代表政治局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政作了中央政治局有关中央委员会讨论内容意见的吸收、说明报告,讨论的内容围绕2021年社会经济发展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和2022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报告;评估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国家财政预算草案; 2022~ 2024 年 3 年国家财政预算计划;关于推迟实施有关工资改革的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第27-NQ/TW号决议规定;越南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报告;越南在今后的观点、政策、任务和解决方案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作了政治局有关中央委员会讨论内容的吸收、说明报告,讨论的内容围绕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于2016年10月30日颁发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的第04-NQ/TW号决议;党员禁令的规定;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草案》等。 

中央委员会就上述内容进行讨论,并通过第四次会议决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致闭幕词。(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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