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4月12日上午,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后,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黎明聪和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友全已共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
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ảnh 1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市——4月12日上午,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后,国会秘书处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国会副秘书长、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黎明聪和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友全已共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结果。

国会副秘书长、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黎明聪表示,在19个工作日以团结、民主、智慧和高度责任的精神,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已圆满落幕。国会已完成包括立法工作等重要内容在内的各项议程,对第十三届国会进行总结,对各经济、社会问题和国家人事任免工作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黎明聪副秘书长表示,在第十三届国会最后一次会议上,国会已审议通过7项法律,分别为《信息公开法》、《国际条约签订、加入和实施法》、《新闻法》、《儿童法》、《药品法》、《进出口税法》、《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税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批准《越南与美国签证协议》照会的决议。

国会颁布上述法律的目的是继续体制化党的主张,把宪法各新的规定具体化,进而基本完成第十三届国会的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完善关于人权、公民权、儿童全、新闻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的法律体系,加强税务管理工作,实现公开透明、平等和健康竞争,鼓励投资,促进经营生产发展,满足融入国际的需求。

黎明聪副秘书长还表示,在本次会议上,国会已就政府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执行情况补充报告、2011—2015年5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并作出评价,对2016—2020年经济社会5年计划作出决定。此外,国会还讨论并通过2020年土里利用规划调整计划和2016—2020年末期土地利用5年计划。

本次会议上,国会还对国会、国会各机关、国家主席、政府、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的2011—2016年任期满述职报告进行审议。国会已畅论和坦率指出所取得的成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陷,指出其原因、经验教训和各建议。

黎明聪副秘书长强调,本次会议上,国会已审议免去、选举和批准任命国家领导人职务。国会已选出产生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两名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7名委员、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民族委员会主席、国会5个委员会主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批准任命3名政府副总理,18名部长和其他政府成员,批准任命国家选举委员会两名副主席和13名委员和国防安全委员会1名副主席和3名委员。

特别,在本次会议上,首次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和国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已按照2013年法律的规定,在国会上宣誓就职,承诺绝对忠诚于祖国、人民和宪法,履行好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国会和全党、全民对新一届领导班子充满信心,期望他们将努力奋斗,不愧于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

在本届会议上的国家领导人任免工作是按照主张和法律规定进行。此外该工作还严格按照国家干部管理和任免工作流程进行的。

新闻发布会上,国会秘书处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已对国会代表质量做出积极评价。(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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