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递交联合国的照会与国际法不符

4月23日下午,在越南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副发言人吴全胜回答记者有关中国4月17日向联合国递交声称对东海拥有主权的照会,越南对此有何反应的提问。
中国递交联合国的照会与国际法不符 ảnh 1越南长沙群岛速珊礁。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23日下午,在越南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副发言人吴全胜回答记者有关中国4月17日向联合国递交声称对东海拥有主权的照会,越南对此有何反应的提问。

外交部副发言人吴全胜强调,越南向联合国递交照会,重申对黄沙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是正常的举措,旨在体现越南的立场并保护越南合法权益。

在中国递交一些与国际法不符的照会,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提出主权声索,同时违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宣称其对东海的非法主张的背景下,3月30日,越南已向联合国递交照会,要求驳斥中方的声索。

越南已多次同中方进行交涉,重申自己的一贯立场并驳斥中国错误的观点。4月10日,越南递交照会,向其他有关国家强调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

越南已多次重申,越南具备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并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作为一个沿海国家,越南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东海确立的海域拥有一切权利;所有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侵犯越南对上述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主权声索均毫无价值。

越南认为,所有国家都必须根据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内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履行义务,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通过和平方式促进友谊和解决争端。

本着上述精神,越南愿通过谈判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其他和平措施与有关各国解决争端。

关于中国对东海80座岛礁公布所谓的“标准名称”,吴全胜指出,越南已多次强调,越南具备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并符合国际法的规定。越南同时在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确立的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所有侵犯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以及上述海域的主权权利、管辖权的行为均毫无价值且不受到认可。越南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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