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EFTA)通过承诺削减关税、便利贸易,为越南商品进入购买力较强的市场创造了更多机遇。然而,要将优惠政策转化为实际出口订单,企业需要满足原产地规则、质量标准、可追溯性及可持续发展要求。
2026年10月18日,经过十余年、共21轮谈判,越南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正式签署《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EFTA)。EFTA成员包括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EFTA人口约1500万,购买力较强,是越南出口商品具有潜力的市场。据越南工贸部统计,2025年越南与EFTA成员国的双边贸易额达到48亿欧元,其中越南实现贸易顺差25亿欧元。
越南目前向该地区出口的商品包括水产品、纺织服装、皮革鞋类、机械、电子设备及零部件。享受VEFTA项下的关税优惠后,越南商品将在价格竞争方面获得更多优势,有助于拓展客户群体和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越南工贸部代表表示:“EFTA与越南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为越南企业界带来诸多切实机遇。首先,该协定有助于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为越南商品更加便利地进入购买力较强、质量要求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市场创造条件。”
瑞士驻越南大使托马斯·加斯(Thomas Gass)认为,VEFTA将为越南咖啡、水果、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产品更加便利地进入对质量和可持续性要求较高的市场创造机遇。
水产品是VEFTA有望带来显著机遇的行业之一。据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VASEP)介绍,VEFTA为越南水产业进入购买力强、标准严格的市场创造了机遇,并有助于增加高附加值水产品加工制品的出口。
关税优惠须与原产地规则相结合
VEFTA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协定生效后,EFTA承诺立即取消承诺范围内越南原产工业品和水产品的进口关税。这项优惠有望帮助企业提升其产品在EFTA市场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越南承诺按照既定时间表取消或削减EFTA大部分工业品和水产品的关税,部分商品的减税期限最长可达11年。
除关税外,原产地规则也是商品享受优惠待遇的重要条件。根据协定规定的相关条件,VEFTA对部分来自东盟或欧盟的非农类原材料实行扩大累积原产地规则机制。
因此,在等待VEFTA生效期间,企业就需要核查产品清单、关税表和原产地规则,同时计算原产地证明、质量检测以及满足进口商要求所需的成本。
挪威大使斯泰因·伊弗森(Stein Iversen)建议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深入研究各类产品适用的关税承诺、原产地规则和市场准入条件。同时,企业还应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并推动可持续生产。
越南工贸部国外市场发展与多边贸易司副司长吴钟卿表示,VEFTA的成效不能仅以关税降幅衡量,还应体现在实际出口合同、技术转让以及企业和民众获得的利益上。如果商品不符合技术要求、食品安全标准、可持续发展标准或原产地规则,那么零关税税率也将失去很大意义。
完善实施机制,将协定承诺转化为实际订单
VEFTA于2026年10月18日刚刚签署,仍需完成批准程序方可生效。因此,当前阶段对于做好法律准备、宣传协定承诺以及帮助企业做好准备、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越南工贸部长黎孟雄表示,工贸部将与相关部委协调,向有关机关提交VEFTA实施计划及必要的法律文件,力争尽快完成批准程序,推动协定早日实施。
越南与EFTA签署自贸协定,开启经贸合作新篇章
10月18日,越南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河内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挪威驻越南大使斯泰因·伊弗森(Stein Iversen)和瑞士驻越南大使托马斯·加斯(Thomas Gass)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协定将为双边贸易投资注入新动力,拓展产业链合作,助力越南绿色转型和经济现代化。
在完善法律框架的同时,主管部门还需就关税表、原产地规则、认证程序和市场标准提供具体指导。相关信息应便于获取,并切实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尤其是资源有限、缺乏向高标准市场出口经验的中小企业。
为支持企业界,越南工贸部正在完善以三大支柱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协定(FTA)管理与实施体系:一是自由贸易协定门户网站(FTA Portal),提供公开服务数据;二是地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评估指数(FTA Index);三是自由贸易协定利用生态系统(FTA Ecosystem),旨在加强价值链各参与方之间的紧密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