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政府副总理裴青山于2025年8月4日签署第1654/QĐ-TTg号决定,批准《国家能源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任务》(2021-2030年阶段,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国家能源规划涵盖石油、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子行业,涉及基础调查、勘探、开采、生产、储存、分配、使用及相关活动等多方面任务。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能源发展必须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确保国家整体能源系统的最优化、领先一步、可持续发展,并继续多元化能源来源,以稳定、充足地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战略提供保障。
发展具有竞争性的能源市场,多样化所有制形式与经营方式,旨在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加快取消补贴政策,逐步彻底取消通过能源价格实施的社会政策。
应用知识经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以及科技进步,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节能水平,推动能源经济效益的提升,不断提高能源供应和服务质量。
能源发展必须紧密结合环境保护,确保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方向的能源发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预测2026—2030年阶段,远景至2050年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系统产生直接影响的发展趋势、发展情景和气候变化情况;评估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发展现状中的跨行业、跨区域联系。
同时,将根据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调整国家能源需求预测;分析国家能源供应来源;分析和评估2025—2030年阶段及远景至2050年期间能源行业发展和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系统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决定明确指出,规划编制必须保证各时期的继承性。能源规划需与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一致。
确保规划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靠性;确保煤炭、石油、电力及其他能源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合理布局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系统在全国范围及各区域的空间分布,包括工程规模、地点或拟设工程的方向和线路;确保吸引所有经济成分依法参与能源行业发展。
国家能源规划调整内容共分为三集:第一集:综合报告,共10章;第二集:数据库附录;第三集:地图、图表等组成部分。
规划编制时限预期为5个月左右,自《国家能源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任务》获批并完成选择规划编制咨询单位之日起计算。(完)

政府总理发文 要求迅速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扫除障碍
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和地区负责人以高度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位部长、政府所属机构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越南电力集团(EVN)迅速彻底解决相关任务,并在2025年7月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