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17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在FLC集团发生的“操纵证券市场”和“骗取他人财产”案件。FLC集团前董事长郑文决因病不出庭。
法庭上,主审法官通知,郑文决因患有多种疾病,正在8.19医院接受治疗,申请缺庭,其后公布了8·19医院有关被告人郑文决病情状况的文件。根据该文件,郑文决呼吸困难,心脏功能受损,患有多种疾病,死亡风险极高。
被告人律师表示,虽然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但其家人缴纳了足以弥补损失的赔偿金,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因此请求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审判委员会通报,对于缺庭人员,由于他们在调查阶段和一审过程中已提供了口供,并有律师代表出庭,因此他们的缺席不影响庭审的进行。鉴于此,二审庭审仍将继续进行。
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6月17日至21日)。上诉的50名被告均为FLC工作人员、国家证券委员会和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前领导。大多数被告请求减轻刑罚、民事责任或缓刑。部分受害者提出上诉,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推迟FLC案件二审,争取更多时间弥补损失
3月25日下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推迟对FLC集团股份公司(FLC集团)发生的“操纵证券市场”和“诈骗侵占财产”案件的二审审理,预计将于2025年6月重新开庭。
此前,案件二审于2024年12月两次延期。2025年3月底,被告人郑文决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庭。
截至目前,被告人郑文决及其两个妹妹郑氏明慧和郑氏翠娥累计缴纳近2.5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6.9亿元)的赔偿金,以弥补该案件造成的损失。
在2024年8月初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郑文决因“诈骗取他人财产罪”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合并总刑期为21年。
郑氏明惠因两项罪名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郑氏翠娥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一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文决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