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16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救援航班”案件二审公开宣判。
“救援航班”案件中11名被告的原越南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陈松,原广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阮文文,原广南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副厅长黎玉祥3名被告获减刑。
具体,法院综合考虑了11名被告的从轻情节。审判委员会认为,虽然被告行为危害社会,但已表现出悔改态度,积极配合调查机关,且在任职期间取得多项成绩,被告的辩称可以部分采纳。
特别是,原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陈松已额外退还逾19亿越盾(约合80万美元)以弥补案件后果。
经评估案件情节及新发现的犯罪事实后,审判委员会宣判陈松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一审7年),因“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5年),两罪合并执行期限10年(一审合计12年)。
原广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阮文文因"受贿罪"改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一审2年)。原广南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副厅长黎玉祥同罪名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一审2年)。
越南金莲公司总经理陈氏娟作为陈松受贿共犯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余7名被告因"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缓刑2年至实刑2年3个月不等。
审判委员会指出,这起发生在新冠疫情特殊时期的特大腐败案件社会影响恶劣。被告行为不仅危害社会,更扭曲了党和国家保护海外公民政策的人文精神。(完)

二审开庭审理“救援航班”案件第二阶段
6月13日,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救援航班”案件第二阶段中11名被告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