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25日,河内市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发生在FLC集团股份公司(FLC集团)的“操纵证券市场”和“以欺骗的手段侵占他人财产”案件。
在二审开庭前,FLC集团前董事长郑文决以健康原因为由,向法院提交缺席审理或延期审理的申请书。被告人称,他在接受恶性肺结核治疗过程中,由于药物过敏导致咳血、肝炎、胃炎和急性肾衰竭,目前正在接受积极治疗。
审判长通报, 8·19医院确认被告郑文决正在接受恶性肺结核、胃炎和急性肾衰竭的治疗。此外,根据审判长的通报,医院确认被告人郑文决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使用呼吸机和氧气支持,并存在“高死亡风险”。由于健康状况不佳,郑文决无法出庭。
此外,多名被告人和部分律师也提交了缺席审理申请。根据书记员的通报,5名受害者申请缺席审理。在392名涉案人员中,127人提出缺席审理申请。
此前,2024年12月底,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FLC案件二审,但由于多名被告和受害者缺席,审判委员会决定延期庭审。其中,被告人郑文决因健康原因申请缺席。
在2024年8月初的一审判决中,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文决因“诈骗侵占财产罪”18年有期徒刑,“操纵证券市场罪”3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为21年。一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文决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一审阶段,郑文决已向司法机关缴纳超过254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2亿元)。一审结束后,其妻子为其缴纳2030亿越南盾。至2024年12月19日,其妻子再缴纳1500亿越南盾。截至目前,郑文决及其家属为弥补损失已缴纳超过600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7亿元)。
律师透露,在二审开庭前,各名被告人已全额补偿133名受害者的损失,这些受害者是在案件发生时仍持有FLC集团相关股票的投资者。
根据一审判决,从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郑文决指示亲属和下属,以员工、亲属、家人的名义设立公司,并开设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随后,各名被告人实施一系列市场操纵行为,涉及AMD、HAI、GAB、FLC和ART五只股票。当股价上涨后,郑文决指示出售股票,非法获利超过7230亿越南盾。
此外,从2014年至2016年9月,郑文决指示Faros公司(股票代码ROS)、FLC集团旗下公司以及其亲属,以股东名义虚假出资,通过伪造出资文件等手段,将Faros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5亿越南盾虚增至4.3万亿越南盾。随后,郑文决将Faros公司股票上市并出售,骗取投资者3.621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3亿元)。(完)

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罪的被告人张辉珊被判有期徒刑30个月
根据越南刑法第2款第331条的规定,2月2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罪的被告人张辉珊(生于1961年,住址胡志明市)。被告人张辉珊被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