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25日下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推迟对FLC集团股份公司(FLC集团)发生的“操纵证券市场”和“诈骗侵占财产”案件的二审审理,预计将于2025年6月重新开庭。
在听取律师、被告及部分受害者的意见后,合议庭认为,推迟审理FLC集团前董事长郑文决的案件是必要的,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推迟审理将为被告及其家属争取时间弥补案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受害者及相关权益人的利益。
因此,在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后,合议庭决定推迟审理,预计将于2025年6月重新开庭。
在二审开庭前,郑文决提交了缺席审理或推迟开庭的申请,理由是健康原因。
此前,2024年12月底,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已启动该案二审,但由于多名被告和受害者缺席,合议庭决定推迟审理。当时,郑文决也以健康问题为由提交了缺席申请。
在2024年8月初的一审判决中,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郑文决因“诈骗侵占财产”罪18年有期徒刑,因“操纵证券市场”罪3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21年有期徒刑。一审后,郑文决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事责任并降低民事赔偿责任。
在一审阶段,郑文决已缴纳超2540亿越盾来弥补损失。一审结束后,其妻子又缴纳2030亿越盾。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其妻子再次缴纳1500亿越盾,使得郑文决及其家人用于弥补损失的总金额超过6000亿越盾。
根据一审判决,从2017年5月至2022年1月,郑文决指示亲属及下属,以公司员工、亲属、亲信的名义开设公司,办理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
随后,被告人通过一系列操纵手段,对AMD、HAI、GAB、FLC、ART五只股票进行市场操纵。股票价格上涨后,郑文决指示出售股票,非法获利超过7230亿越盾。
此外,从2014年至2016年9月,郑文决指示Faros公司(股票代码ROS)的管理层、FLC集团旗下公司及其亲属,虚假登记为股东,以虚增出资的手段,将Faros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5亿越盾虚增至4.3万亿越盾。随后,郑文决将该公司股票上市并出售,骗取投资者3.621万亿越盾。(完)

FLC案件二审:被告人郑文决因健康原因缺席
3月25日,河内市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发生在FLC集团股份公司(FLC集团)的“操纵证券市场”和“以欺骗的手段侵占他人财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