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FDI:在社会中定位平等的经济成分

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发第50号决议确定,外商直接投资(FDI)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一样获得平等对待,并须遵守越南法律法规。
吸引FDI:在社会中定位平等的经济成分 ảnh 1吸引FDI:在社会中定位平等的经济成分。图自Vietnamplus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发第50号决议确定,外商直接投资(FDI)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一样获得平等对待,并须遵守越南法律法规。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19年8月20日颁发的第50号决议中对吸引外资工作提出以下的目标:“主动并有选择地吸引外资和开展国际投资合作,以质量、效果、科技含量、环境保护等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对采用先进技术、高科技、清洁技术、现代管理模式、附加值高、影响力强、连接全球生产链和供应链的投资项目给予优先。

越南政府门户网站于9月6日就上述问题举行题为“提高流入越南的FDI资金的质量”的座谈会。

越南工商会主席武进禄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对越共中央政治局第50号决议表示完全赞同,并认为,应提高经济结构的质量,才能有效地吸引外资。

武进禄指出,在东盟各国内,越南吸引的FDI资金与人口比值仅次于新加坡,但FDI投资带来的效果未能与流入越南经济体的投资资金相称,也未能满足越南对外资项目的技术转移或与国内企业对接力度的期望。

武进禄强调“若不能有选择地吸引FDI投资,就不会实现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对接目标,甚至压倒越南的私人部门。

FDI企业占从事加工制造企业的50%以上,其出口额占越南出口总额的70%,但值得注意的是,联营企业数量仅占FDI企业的1/5。武进禄提醒,“可见企业间缺乏对接,FDI企业像一座独立的‘冷岛’,没有扎根于越南经济体。因此,当经济发生动荡时,这些投资资金完全可以撤出越南。”

不仅指出吸引外资工作中取得的成果,越共中央政治局同时还确定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第50号决议明确指出,“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度高的项目数量较多……转让定价,“影子”经济手段越来越复杂,并呈增加之势。部分企业和项目浪费自然资源和土地,违反关于劳动、工资、税收、社会保险、环保等的政策规定;在国内和国际上发生许多复杂的诉讼纠纷案件等。“”

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武大胜强调,

第50号决议提出具体的目标,2021-2025年阶段,新注册资金年均达300-400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年均达200-300亿美元;2026-2030年阶段上述数字分别达400-500亿美元和300-400亿美元。

此外,力争2025年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模式的环境友好型外资项目数量较2018年增长50%,2030年增长100%;国产化率从目前的20-25%提升至2025年的30%和2030年的40%。

为实现上述目标,第50号决议已提出多项措施,武大胜认为,“边推边拉”的措施是有针对性的正确措施。除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加大与国内企业的对接力度的政策之外,第50号决议规定今后阶段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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