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工贸部竞争管理局表示,7月31日前,该局将继续接受各家生产厂家、表面处理公司、代理商关于来自中国、印尼、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的反馈意见。
此前,2014年9月5日,工贸部已颁发关于对从中国、印尼、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冷轧不锈钢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第7896号决定。
【中国目前仍是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目标国】
此外,2016年4月29日,工贸部已颁布第1656号决定,公布第一次反倾销调查结果。
竞争管理局透露,按照越南《反倾销法》的规定,上述决定公布一年后,有关各方可提交有关审核反倾销措施的要求。
2017年2月19日,竞争管理局已通知关于接受第二次反倾销复审调查申请。接受申请书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5日。
2017年4月15日前,竞争管理局已接受部分进口企业和印尼生产商及出口商的申请。 2017年5月23日, 工贸部已颁发1849号决定, 对上述问题进行第二次反倾销复审调查。目前, 第二次反倾销复审调查按照越南法律规定进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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