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值此越南人民公安传统日(1945年8月19日-2025年8月19日)80周年暨全民保卫祖国安全日(2005年8月19日-2025年8月19日)20周年之际,8月8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率中央工作团视察并与公安部刑事警察局进行工作座谈。
推动社会治安秩序实现明显转变
报告显示,近年来,刑事警察局主动掌握、研判和预测形势,及时向党中央、国家建言完善有关防范打击犯罪的主张、方针、政策与法律,坚持“预防为主”的理念,把预防作为基础,力争压降刑事案件数量与危害程度,让人民更加安心,不落后于犯罪分子。刑警力量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重点,打击各类犯罪团伙,直击头目、骨干人员,做到发现苗头即果断处理。因此,刑事犯罪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公安机关对各类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跨国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高利贷”的犯罪、侵财犯罪等,始终保持强有力打击,决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范围多发高发态势。代表党中央和国家领导层,总书记苏林对刑事警察局及全国刑警队伍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和热烈表扬。 苏林指出,国家正步入一个新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是建立在民族历史长期积累的成果基础上的。在这一背景下,必须深刻认识人民公安力量,尤其是刑警力量在新时期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公安部党委、公安部以及刑警局要高度重视党建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刑事警察队伍,使其在新时期具备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法律熟练、科技在手,始终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等的素质。上述素质是完成打击犯罪、建设有秩序、纪律严明、安全、文明社会的重要前提,是保障人民安宁幸福生活的核心力量。
坚持实质性、可持续地降低犯罪
苏林总书记要求,各单位要与相关机关协调,做好战略参谋工作,为党中央、国家补充完善关于防范打击犯罪的路线、政策、法律;重点发现体制机制和法律政策中的漏洞,及时建言堵漏补缺,防止犯罪分子钻空子。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实质性、可持续的犯罪压降目标,为建设安定、有序、文明、安全社会作出贡献。
预防犯罪工作要覆盖“时时、处处、事事”,并以基层(乡级)为核心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前预警、从源头遏制犯罪苗头。每个基层单位都要制定本地区“压降犯罪”指标,逐步实现“无犯罪乡坊、特区”的建设目标。
公安机关,尤其是刑警力量,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具体措施,凝聚全党、全民、全社会的合力,共同防范打击犯罪;及时解决、减少滋生犯罪的根源和条件;扎实推进“全民参与防范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群众运动,作为进一步构筑“人民安全”和“全民防线”的基础,结合“全民国防”,打造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防线。

打击犯罪必须统筹推进、持续发力,尤其要聚焦打击当前复杂多变的新型犯罪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特别是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所有案件必须依法及时立案、调查、侦破,司法机关之间要协调配合,从严追诉、审判,形成强大震慑力,实现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打击。
苏林要求,刑警力量要在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走在前列,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这既是现实工作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建设现代化刑警队伍的必由之路,其中“现代化”首先体现在人的素质上。 要加快推进科技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广泛应用于情报预警、追踪溯源、侦查破案等各项业务,确保没有任何犯罪领域能够逃避刑警力量的打击,甚至要做到“快人一步”,在犯罪发生之前就加以遏制。
苏林强调,要持续拓展国际合作,重点加强与周边国家、传统友好国家、东盟国家以及越南侨民众多的国家的执法协作;认真落实已签署的各项国际公约、司法协助协议、联合打击犯罪协议,并研究签署更多相关国际条约;不断提升越南刑警在国际警务合作中的作用与地位,为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