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弘扬新时期民族大团结力量

10月7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进入第6个工作日,会议就越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2003年3月12日关于弘扬民族大团结力量,致力于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第23号决议实施20年后的总结报告进行讨论。
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弘扬新时期民族大团结力量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7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进入第6个工作日,会议就越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2003年3月12日关于弘扬民族大团结力量,致力于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第23号决议实施20年后的总结报告进行讨论。

与会代表集中分析近期取得的成果,同意制定新的决议,并提出今后更好落实弘扬民族大团结力量这项任务的解决方案。

在讨论会上,党中央委员们指出,继续弘扬民族大团结力量是落实建设国家和保卫国家两项革命战略任务的十分重要的因素。越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2003年3月12日23签发的第23号决议经过实施20年后,民族大团结力量在各领域不断得到增强。

党中央委员同志还申明,近年来,民族大团结建设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领导和指导,其通过一系列相关决议、指示、法律和行动战略予以体现,并取得了许多非常积极的成果。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在一些领域,贯彻落实党的主张和国家法律政策的效率不高,许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等。

今后一个时期,为了更加高效地落实民族大团结建设任务,党中央委员同志们提出,要继续拿出具体可行且贴近实际情况的方案。

在世界、地区和国内形势发生诸多变化的背景下,出台《关于继续弘扬民族大团结传统的决议》将有助于克服局限性、增强力量,在新时期胜利完成建国卫国事业,建设日益富强、繁荣、文明、幸福的越南国家。(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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