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全国贫困户比例下降至6%以下

10月9日上午,越南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岘港市召开。本次会议将为即将召开的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做准备。会议还审议各项法律草案,政府和该委员会主管的各部门的报告,对2018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提出2019年工作方向。
截至2018年底全国贫困户比例下降至6%以下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9日上午,越南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岘港市召开。本次会议将为即将召开的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做准备。会议还审议各项法律草案,政府和该委员会主管的各部门的报告,对2018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提出2019年工作方向。

据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容在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关于实施国会关于加快推进到2020年可持续减贫目标的第76号决议的报告,2017年,全国贫困户比例下降至6.7%,比2016年底下降1.53%。在2015—2017年阶段,全国贫困户比例年均下降1.59%,达到和超出所提出年贫困户 比例年均下降1至1.5%的目标。具体,据2015年进行的全国贫困户、近贫户普查结果,全国贫困户、近贫户比例为15.10%,其中贫困户比例为9.88%。截至2016年第,贫困户和近贫户比例下降至13.64%;2017年底该比例为12.02%,其中贫困户比例为6.70%,比2016年底下降1.53%。

截至2018年底全国贫困户比例下降至6%以下 ảnh 2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容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在2015—2017年阶段,多维贫困户数量呈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底,全国贫困户比例下降至6%以下,比年初下降1至1.3%,其中贫困县的贫困户比例下降至4%以上,年均下降5.43%。

此外,返贫率得到控制并呈下降趋势,从2016年的0.13%下降至2017年的0.10%;10个省市没有返贫现状;部分贫困省份在减少反频率中取得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

然而,在落实第76号决议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展开工作缓慢、对贫困地方的投资资金仍不足,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户比例仍较高,减少贫困政策仍缺乏系统性,减少贫困成果缺乏可持续性,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常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布沥(Bù Lạch)草地有机腰果农业合作社社长氏快与越南英特斯纳克腰果有限公司代表签署腰果收购合作协议。图自同奈报。

从山村走向国际市场

现年41岁、居住在同奈省寿山乡的墨侬族女士氏快(Thị Khưi)不仅继承祖辈建设家乡的事业,而且还成为当地少数民族地区一家合作社的主任,率先把越南农产品带到世界,同时推动可持续的有机农业发展,帮助当地少数民族同胞过上富足的生活。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图自越通社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

11月14日,芹苴中央综合医院发布消息称,该单位已同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大水镬医院、108军队中央医院、中央儿童医院配合从一名脑死亡捐献者获取并转运5个器官,为正在等待移植的患者实施移植手术。这是九龙江三角洲医疗行业的重要里程碑。

被告们聆听了法庭的判决。图自越通社

河内铂尔曼酒店赌案:141名被告获刑

过16天的审理与合议,河内市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下午对发生在铂尔曼(Pullman)酒店一楼国王俱乐部(King Club)赌场的万亿赌博案作出判决,141名被告获刑。

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发言。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接收数万亿越盾援助款物 支援灾区民众

胡志明市已向北部和中部地区受灾地方提供超过1640亿越盾现金援助及价值逾70亿越盾的物资。该信息由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在11月12日下午举行的风灾洪涝受灾群众援助接收仪式上公布。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图自越通社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

GSM与VinBus联合推出越南首个“专属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这是目前唯一完全符合《2024年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学生接送车技术安全标准的客运车辆,其便利设施和科技系统专为校园环境量身打造。

附图:坚决打击IUU捕捞。图自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为落实政府总理于2025年10月17日签发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及促进越南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月实施计划》的第2310/QĐ-TTg号决议,永隆省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图自越通社

严惩涉打击IUU捕捞相关违法行为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