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指出,本届会议再次强调了维护和促进东海和平、安全、稳定、繁荣和航行自由与安全的重要性,追求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问题,不强迫,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强调了全面和有效落实于2002年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重要性。
会议对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正在进行有关“东海行为准则”的各场谈判仍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包括恢复“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SDNT)就前言达成临时协议的谈判表示认可;希望尽早达成有效、富有实质性并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在内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
会议也强调了执行建立互信措施的重要性,旨在促进各方的信任,同时再次强调了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在内国际法的重要性。部分代表对地区土地改造、严重的破坏活动,其中包括损害海洋环境、破坏信任、使紧张局势扩大化等活动,甚至可能严重威胁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局势等深表关切。
会议再次强调了在采取使紧张局势复杂化或争端问题升级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环境的行动中需要保持自我克制;追求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问题,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强调了东海争端各方和其他所有国家的非军事化行动的重要性,同时避免采取使东海紧张局势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为。
对于缅甸问题,会议欢迎缅甸对4月24日召开的东盟领导人峰会达成的5点共识作出的承诺,同时同意及时和全面实施该5点共识;对任命文莱外交主管部长为东盟缅甸问题特使表示欢迎。
主席声明也再次强调了支持通过外交和对话谈判措施实现朝鲜半岛完全无核化和建立半岛永久和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