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宪法规定保留军方在政变后成立的“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简称:维和委),该委员会将对即将成立的临时政府起监督、顾问作用,且主要负责国家安全事务。
临时宪法要求成立人数不超过220人的立法议会,代替国会上下两院的工作,担任立法议会成员的人选需3年内未在任何政党中担任职务。此后,将由立法议会投票产生并由国王任命一名总理,成立不超过35名内阁成员的临时政府。
临时宪法还规定成立人数不超过250人的改革委员会,负责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工作。此外,还将成立由36名成员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新宪法。改革委员会将在60天内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建议和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需在120天内完成宪法起草工作。泰军5月22日宣布接管国家行政权力,中止该国宪法,并宣布成立以陆军总司令巴育为主席的维护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5月24日晚,“维和委”再宣布解散国会上议院,并接管国会上议院、下议院的权力,至此,“维和委”实际上掌控该国的行政和立法权力。(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