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诚、开放、相互信任的氛围中,两国总理全面交流了各自国家的情况、双边合作关系以及双方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深化政治互信,保持各级代表团互访和接触,特别是高层交往;继续通过所有渠道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并有效落实互访成果;提高两国现有合作机制的运行成效,其中包括恢复召开越波经济合作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并继续开展外交部副部长级定期政治磋商。
在经贸和投资方面,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到2030年将双边贸易额提升至60亿美元。双方应充分利用波兰和越南分别作为进入欧盟和东盟市场门户的地理及市场优势;一致同意为两国企业进入彼此市场创造优惠条件,特别是在铁路、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网络安全、加工制造业和制药等领域开展合作。
黎明兴总理感谢并高度评价波兰批准《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同时建议波兰继续发挥影响力,推动欧盟其他成员国议会尽早批准该协定,为两国企业营造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推动欧盟委员会尽早解除针对越南出口海产品的“黄牌”警告,并考虑扩大越南具有优势、波兰存在需求的商品贸易,包括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海产品、木制品、纺织品和鞋类,推动这些商品进一步深入欧盟市场。
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加强国防安全、打击跨国犯罪和网络安全领域的合作;深化能源合作,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合作;并加强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农业、医疗卫生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等领域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为两国公民往来提供便利。
在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时,双方一致认为,所有争端都应通过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和平方式解决,包括尊重各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并兼顾有关各方的正当利益。
会谈结束后,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建立越南—波兰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以及《2026—2030年加强越南—波兰伙伴关系行动计划》。这是两国双边关系中的历史性里程碑,将开启越南与波兰合作的新篇章,符合两国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