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介绍,2026年至2030年,全市需要筹集超过3200万亿越盾的社会投资资金。其中,市财政预算预计只能满足约1200万亿越盾,仍有约2000万亿越盾需要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压力不仅要求筹集大规模资金,也需要期限较长、与项目投资周期相匹配的金融工具。近期通过的《城市发展法》第24条关于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规定,为这一方向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该规定为地方政府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发行国际债券建立了机制。
胡志明市的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执行机构副主席 阮友勋副教授、博士:“目前,胡志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非常大,尤其是8条地铁线路以及各条环城道路。因此,除了通过银行体系或国内资本市场吸引国内资金外,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也将成为新的融资渠道之一,帮助地方政府,首先是胡志明市,通过这一渠道吸引资金,用于满足基础设施发展需求,同时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该市未来阶段两位数增长目标。”
与目前主要在国内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机制不同,新规定为胡志明市更加直接地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
胡志明市的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执行机构副主席阮友勋副教授、博士:“《城市发展法》第24条与现行规定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国际债券。此前,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但主要是在国内发行。第24条是一项突破性规定,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国际债券。不过,仍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公共债务上限的规定,并确保债务安全和偿债能力。”
专家认为,要使通过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发行市政债券成为有效的融资渠道,胡志明市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机制,提高信用评级,增强信息透明度,并确保偿债能力,从而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这也将为胡志明市获得长期资金、推动基础设施发展以及实现下一阶段增长目标奠定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