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于2026年10月5日至8日召开的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了《旨在服务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与领域人才引进、使用及培养国家战略》提案。此前,8月2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与政府党委就这一战略举行工作会议时曾明确指出:人才培养、吸引和重用必须置于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之中,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以及落实各项战略任务的要求为最高导向。
该提案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人才是特殊的战略资源,与干部工作创新紧密相连。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使越南在全球人才竞争力方面跻身东盟前三。
具体目标是确保进入国家机关的人才占新招聘人员总数的比例至少达到20%,并力争100%的人才在工作满5年后继续留任;接受科学技术领域培训的人才比例到2030年达到60%,到2050年达到100%。
突破性解决方案和机制包括:改革招聘方式,以实际工作成果而非形式上的学历来评估成效;在赋予权力的同时,保护敢想敢干的人;完善与人才价值相匹配的待遇政策。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符合标准?根据越南政府总理2023年7月31日签发的关于批准《至2030年的国家人才吸引与重用战略及2050年愿景》的第899/QĐ-TTg号决定,人才主要依据以下核心标准进行认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生活作风;怀有为祖国和人民奉献、服务的抱负;在所从事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拥有经实践证明能够推动某个行业、领域、地方或国家进步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发明产品、业绩、功绩或特殊贡献。
人才主要依据以下核心标准进行认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生活作风;怀有为祖国和人民奉献、服务的抱负;在所从事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拥有经实践证明能够推动某个行业、领域、地方或国家进步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发明产品、业绩、功绩或特殊贡献。
该战略明确重点关注四类人才:学习成绩优异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拥有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具备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在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行业领域具有才能的人才;优秀的企业家、管理者和领导者。
吸引和重用人才是一项专项国家战略。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这是一项“置于大格局中的专项战略”——人才是宝贵的国家资源,人才政策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紧密相连。
人才战略的本质是国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我们应根据国家在各个阶段面临的发展课题和目标,“寻觅人才、委以重任、赋予权力”。
长期以来,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吸引和使用“又红又专”的人才。然而,随着国家迈入数字时代、面临新的发展要求,制定全面、协调的国家战略,解决作为“国家元气”的人才问题,已成为迫切需求。
当今时代,国家治理和企业管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实现突破,就需要创新思维、数字技术和高素质人力资源。
吸引人才的法律框架和相关机制比以往更加完善和开放。
新的经济思维促使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业从“坐等”人才主动上门,转向主动寻找高素质人才。
正是由于这种新思维,人才吸引政策不再局限于短期待遇,而是与三大支柱紧密结合:“人岗相适、用人得当、环境适宜”。
然而,吸引人才加入并长期留下来贡献力量,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外,薪酬和待遇必须真正具有吸引力,考核标准也必须透明,才能满足求职者对工作环境日益提高的要求。
专家们就建立突破性机制、发现、吸引和重用人才提出了建议。该机制应确保党的主张和路线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满足政治体系内各机关、组织选拔和使用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需求,同时明确人才培养、吸引和重用的重点,并制定长期战略。
发现、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机制必须制定相应标准,确保评价准确、切合实际,不能只看学历,还要考察智力能力、实践能力、工作成果以及突出的道德品质。
应建立党内机关、国家管理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同时制定相应机制,让人民更加积极地参与人才推荐和举荐工作。
人才重用环节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实施,做到人岗相适,既确保组织运行有力、高效,又激发人才全心全意为党、为组织、机关和单位作出贡献的积极性。重用人才必须与其任务、权限、资源、责任和工作成果相结合。
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必须作出具体规定,既考虑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在人事编制、财政和资源方面的能力与条件,又确保公平竞争,实现各行业、各地方之间的资源均衡配置。
《旨在服务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与领域人才引进、使用及培养国家战略》提案必须避免出现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所指出的情况:“越南党和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有关人才培养、教育、吸引、重用和保护的主张、政策和法律。然而,人才发现、吸引和重用工作仍存在诸多局限和不足,尚未满足国家在新阶段的发展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