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自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 68-NQ/TW号决议近一年来,该领域的政策版图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并传递出一个一贯的信息:民营经济不再是辅助力量,而是被定位为增长最重要的动力。 从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框架到扩大投资空间,特别是在战略性基础设施领域,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强有力决策正为民营企业的突破性发展奠定基础。
从“管理”思维向“引领”思维转变
第68号决议的核心精神是从“管理”思维转向“引领”思维,从行政支持转向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宽泛的鼓励转向设计足以建立长期投资信心的政策机制。其重点是体制改革、简化手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新规定,有力地具体化了国家的承诺。首次针对研发(R&D)活动设计了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按研发费用的两倍扣除,并允许提取最多20%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研发投资。这为民营企业投资科学技术、创新创造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明确动力。
这些举措正在逐步形成一个新的制度生态系统,寄予民营经济在引领增长、创新发展模式和提升国家竞争力方面的重任。
激活发展资源的动力
落实第 68号决议最显著的成果之一,是民营经济在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发展中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全国目前共有564个重点工程项目,动员资金总额约 5100 万亿越盾;其中民营部门贡献超过 3800万亿越盾,占总资金的74.6%。这些数字表明,民营经济已成为实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主力军。
T&T集团、太阳集团(Sun Group)等大型民营集团的投资实践表明,其在规模、思维和执行能力上发生了显著转变。企业确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是建立与能源、物流、交通和经济城市空间发展挂钩的基础平台。参与国家级工程不仅体现了企业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能力,还为地方创造了长期发展杠杆。
第68号决议:夯实民营经济主力军作用
经过40年革新实践,越南民营经济凭借显著成效被党确定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和发展科学技术的先锋力量,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贡献财政收入和促进创新创造的主力军。
此外,政府设定了“三减”目标,即降低30%的费用、30%的手续和30%的经营条件,将手续改革视为节省企业时间和成本的关键要素。在金融领域,信用担保基金的作用有望得到有力发挥,从而为经济开辟中长期融资渠道。
破解瓶颈,创造可持续爆发力
为了让政策真正向深度推进,解决法律稳定性和同步性方面的瓶颈是当务之急。核心要求是提高政策制定质量,加强企业咨询,并确保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建立长期投资信心。
对于公私合营(PPP)项目,完善风险分配机制和疏通银行贷款渠道,是民营部门与国家分担基础设施投资压力的重要因素。同时,加强数据资源数字化和信息公开,将帮助企业更容易地获取投资机会。
在体制改革的同时,提升企业管理质量和培育“领头雁”企业被视为重要支柱。随着瓶颈的破解,民营经济将成为引领越南经济在一段新时期快速、可持续增长的核心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