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号决议:夯实民营经济主力军作用

经过40年革新实践,越南民营经济凭借显著成效被党确定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和发展科学技术的先锋力量,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贡献财政收入和促进创新创造的主力军。


在革新、融入与发展的进程中,民营经济不断壮大,逐步确立了其在国家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据财政部统计局数据,目前民营经济部门贡献约42.3%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运营企业总数的85%以上,是最具活力的经济部门,持续走在扩大投资、开拓市场、应用新技术和革新管理模式的前沿。

尤为重要的是,该部门为约83.7%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和全国45%以上的总就业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许多企业已走向区域和国际市场,逐步确立品牌和竞争力,为提升越南国家地位和声誉作出积极贡献。民营经济不仅在数量和规模上占比突出,更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先锋作用。

第68号决议提出,到2030年,全国运营企业力争达到200万家,每千人口企业数量达到20家,并至少有20家大型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

专家认为,尽管党和国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但在政策精准性、实施力度及组织落实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创新能力、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有待提升。

为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主力军作用,第68号决议被视为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政策文件,明确破解体制机制、行政手续、土地和信贷等瓶颈,推动形成具有区域和全球影响力的民营经济力量。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需继续努力,在新发展阶段担当更大使命。(完)

越通社